合并財務報表中,子公司間的內部交易通常無需抵消,這是因為內部交易實質上是同一實體內部的活動,需要將其視為兩個虛擬的交易主體。這種“雙重身份”可能包括生產者與消費者、投資者與生產者,或者所有者與使用者等。在會計處理中,將這些內部交易轉化為一般性的交易,關注其產生的流量,而非實體間的實際貨幣轉移。
舉例來說,如果子公司A對子公司B進行了未實現的銷售,會計上首先假設B已經對外銷售了這些產品(即全額計入銷售收入),然后找出實際的銷售成本(存貨中未實現的內部利潤)。這時,需要編制抵銷分錄,借記“主營業務收入”(子公司B的銷售收入),貸記“存貨”(子公司A的未實現利潤)和“主營業務成本”(兩者差額)。如果內部交易復雜或涉及連續的抵銷,可以先假設全部對外銷售,再單獨處理未實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