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征信記錄的逾期不良記錄通常需要經過一個固定的清除期。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貸款的不良信息保存期限為自貸款結清之日起五年,信用卡逾期記錄同樣如此,自欠費結清之日起保存五年。超過五年,這些記錄將被自動刪除,前提是所有的逾期金額和罰息都已歸還,從還清之日開始計算,五年后記錄才會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清除過程是以“事件終止”為標準,即欠款必須全部還清。例如,如果你的信用卡在2020年1月到期,逾期導致不良記錄,如果你在2020年5月償還了所有逾期款項及罰息,那么2025年5月后,不良記錄才會從信用報告中消失。如果是在2021年才還清,不良信用記錄則要到2026年才能清除。因此,并非所有逾期記錄超過五年都會自動消除,需要明確的是,消除信用污點的責任在于個人,而非自動過程。
此外,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從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算,而非從行為發生時開始算。比如,如果你的筆X逾期,只有在還清欠款五年后,該逾期記錄才會從報告中刪除,而非自逾期之日起自動刪除。如果發現信用報告有誤,個人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和報告,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申請更正,或者直接聯系辦理業務的銀行。銀行會在收到申請后進行核實并進行修正,通常在20日內給出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