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項重要法規更新,企業需關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新規定。該規定由財政部和安全監管總局于2012年2月14日聯合發布,以財企〔2012〕16號文的形式出臺,旨在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管理。新辦法分為總則、安全費用提取標準、費用使用、監督管理和附則五個章節,共計40條詳細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在此之前,一些相關舊規定,如《關于調整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標準的通知》、《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管理辦法》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已被廢止。新規定旨在建立更為全面和長效的企業安全生產投入機制,確保企業將安全投入作為社會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的安全。
對于各地財政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及中央管理企業,應密切關注這項新辦法,確保企業按照規定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共同維護安全生產環境。如有任何疑問,可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進行查閱,以保障企業的合規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