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家保險公司可以代位追償嗎
同一家保險公司可以代位追償嗎
1.交通事故另一方車輛無任何保險且拒絕賠償時,可以使用代位追償。2.交通事故另一方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申請代位追償。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極對待賠付義務時,可以申請代位追償。拓展資料;一、保險人代位追償的禁止。在財產保險中,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后,可以在其賠付金額的限度內要求被保險人轉讓其對造成損失的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即代位權,又稱代位追償權。對此,本法第43 條等條文作了詳細的規定。
導讀1.交通事故另一方車輛無任何保險且拒絕賠償時,可以使用代位追償。2.交通事故另一方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申請代位追償。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極對待賠付義務時,可以申請代位追償。拓展資料;一、保險人代位追償的禁止。在財產保險中,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后,可以在其賠付金額的限度內要求被保險人轉讓其對造成損失的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即代位權,又稱代位追償權。對此,本法第43 條等條文作了詳細的規定。
可以代位追償1.交通事故另一方車輛無任何保險且拒絕賠償時,可以使用代位追償;2.交通事故另一方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申請代位追償;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極對待賠付義務時,可以申請代位追償拓展資料一、保險人代位追償的禁止在財產保險中, 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后, 可以在其賠付金額的限度內要求被保險人轉讓其對造成損失的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 即代位權, 又稱代位追償權。對此, 本法第43 條等條文作了詳細的規定。在人身保險合同中, 由于人的壽命和身體是無法用一定數額的金錢來衡量的, 而且人身保險的某些險種只能以定額方式承保。當保險合同約定保險事故發生時, 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并不具有財產保險合同中的補償性質, 也無法達到實際意義上的補償, 因此也就不存在實際損失低于或高于保險金額的問題, 保險人只是履行合同約定的給付義務。當某些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時,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本身仍享有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力, 而保險人不得代位行使追償權。不管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從加害第三者處獲取多少賠償金。也不必向保險人退還保險金。根據本條規定: “ 人身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 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 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值得一提的是, 并非所有人身保險合同或人身保險合同中的全部責任都適用這一規定。應將此條理解為只有因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等保險事故導致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死亡、傷殘或疾病保險金的情況下, 保險人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而對于其他保險責任致使保險人支付的保險金仍應可以進行追償,如醫療保險, 應屬于對被保險人支出醫療費用的補償, 不僅有價值, 而且還是可以確定, 雖然是以人的健康為保險標的, 也屬于人身保險合同, 但其性質與其他人身保險合同是不同的。
同一家保險公司可以代位追償嗎
1.交通事故另一方車輛無任何保險且拒絕賠償時,可以使用代位追償。2.交通事故另一方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申請代位追償。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極對待賠付義務時,可以申請代位追償。拓展資料;一、保險人代位追償的禁止。在財產保險中,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后,可以在其賠付金額的限度內要求被保險人轉讓其對造成損失的第三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即代位權,又稱代位追償權。對此,本法第43 條等條文作了詳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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