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202/wz/18250207452.jpg)
表示在計劃周期內已經繳納過了,或者超過了計劃周期無法繳納。拓展資料:1,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后,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的重大舉措。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2,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3,“十二五”期間,要以建設符合中國國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核心,在三個方面重點突破: 一是加快健全全民醫保體系。鞏固擴大基本醫保覆蓋面,重點做好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以及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保工作。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府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項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均達到75%左右。改革完善醫保支付和醫療救助制度。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