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留抵退稅政策
2019年留抵退稅政策
1、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2、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符合以上條件的,都可以適用于留抵退稅政策。二、分析詳情;
導讀1、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2、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符合以上條件的,都可以適用于留抵退稅政策。二、分析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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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留抵退稅的政策:1、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2、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符合以上條件的,都可以適用于留抵退稅政策。二、分析詳情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國開始全面試行增值稅期末留底退稅制度。申請退稅時間納稅人滿足退稅條件后,應在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留抵退稅政策中采用了兩個標準中的營業收入和資產總額兩個指標來確定企業規模。同時,對這兩個標準中未設置營業收入或資產總額指標的行業,以及未納入兩個標準劃型的行業,明確劃型標準。三、留抵退稅可以不退嗎留抵退稅可以不退,留抵退稅是自愿原則。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集中退還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稅務部門結合納稅人留抵退稅申請情況,規范高效便捷地為納稅人辦理留抵退稅,企業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是否退。
2019年留抵退稅政策
1、 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2、 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 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符合以上條件的,都可以適用于留抵退稅政策。二、分析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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