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國有企業,簡而言之,是由當地市政府或國資委掌控投資、持股或擁有管理權的企業。它們的級別大致與市政府下屬的部門相當,但通常不具備行政權力,個別情況下如國有資產投資公司或經營公司則可能擁有。管理層由于其穩定性質,常被視為“鐵飯碗”,員工福利則因行業和工種而異,通常包括三險一金。
國有企業,從宏觀角度看,是指由國務院或地方政府代表國家出資,包括國有獨資企業、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的公司。這些企業涵蓋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管轄的企業,以及其投資衍生的企業。政府的決策和利益對國有企業運營有著決定性影響,它們在國民經濟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是社會主義經濟體系的支柱。
這些企業的性質兼具商業和公益特性,商業上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而公益上則服務于國家經濟調控目標,平衡各領域發展。根據管理權限,國有企業又分為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部分中央企業受國務院直屬管理,級別較高。
國有企業根據功能和屬性,被分為特殊法人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參股公司四類。特殊法人企業主要承擔公共服務,由公共財政補貼運營;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控股公司則兼顧公共目標與經濟目標,后者在國民經濟支柱領域尤為顯著;而國有參股公司則屬于市場化的競爭性企業,政府持股主要是為了增強國有經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