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高壓電度表的電量計算,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高壓計量電量是由峰、平、谷三段電量之和得出的。以10年4月24日的電表讀數為例,總表碼顯示為190.4,峰表碼59.23,平表碼90.94,谷表碼40.23。將這三段電量相加,確實與總表碼190.4吻合,體現了數據的一致性。
高壓計量裝置中,電流互感器的比率為40/5,意味著電流被放大了8倍,而電壓互感器的比率為10000/100,即放大了100倍。兩者結合后,總倍率是800。因此,從安裝日期到10年4月24日,該裝置測量的電量為190.4kWh乘以800倍,等于152,320kWh的實際用電量。
高壓電表并非直接接入高壓系統,而是通過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來間接測量。實際的用電量計算公式是電表讀數乘以電壓比和電流比的乘積。例如,這里的高壓電表實際上工作在100V,但它用來測量的是高壓值,因此被稱為高壓電表。
要查看高壓電表的技術參數,可以參考相關資料,如百度百科中的高壓表介紹,那里會詳細列出所需的電壓和電流比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