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儲蓄銀行的定期存款確實允許在到期前取款,這種操作被稱為提前支取。根據《儲蓄管理條例》的規定,如果存款未到期全部提前支取,利息將按照支取日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部分提前支取的話,提前部分按活期利率計息,剩余部分仍按原定期利率計付。在支取時,儲戶需要提供存單和身份證明,如果是代他人支取,還需提供代支取人的身份證明。
郵政儲蓄銀行提供多種儲蓄業務,包括活期、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定活兩便等)以及華僑人民幣定期儲蓄存款等。此外,還支持外幣儲蓄業務,包括活期和定期,且存款利息以原貨幣支付。定期存款可以設置到期自動轉存,滿足用戶靈活的需求。
除了基本儲蓄,郵政儲蓄銀行還可能根據當地政策和需要提供個人住房儲蓄、金融債券買賣、小額抵押貸款等增值服務,以及代發工資、代收房租水電費等服務性業務。總的來說,儲戶在郵政儲蓄銀行存定期存款時,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隨時辦理取款,但利息計算會根據提前支取的規定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