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對于汽車分期付款的消費者,第二年更換保險公司是完全可以的,且無需擔心違約責任。通常,4S店會要求購車者在他們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但這并不意味著你必須遵守。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如果此類條款對消費者權益有不公平或不合理的影響,如排除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那么這類條款將被視為無效。例如,按揭購車時4S店強制規定保險公司的行為,實際上是在限制消費者的權利,因此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不得通過格式條款排除或限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意味著,無論是商品質量、費用說明還是服務條款,消費者都有權了解并做出選擇。如果4S店的保險規定違反了這一原則,那么這些規定是無效的。
因此,消費者在購車時,有權自由選擇保險公司,無需擔心因更換而產生的法律責任。但為了確保權益,建議在購車前詳細了解合同條款,必要時尋求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