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6日,廣東省率先設立深圳和珠海經濟特區,拉開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大幕。
緊接著,10月7日,福建廈門經濟特區緊隨其后,為東南沿海地區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1981年10月16日,廣東省的汕頭經濟特區也加入進來,進一步擴大了特區的影響力。
而海南經濟特區則稍晚一些,直到1988年4月13日,海南島被設立為經濟特區,成為中國最大的經濟特區,標志著對外開放的深化。
經濟特區的設立,主要集中在沿海港口地區,以便利的交通和優惠政策吸引外資,如減免關稅、制定優惠政策,以及提供安全的投資環境。產品以外銷為主,特區享有一定的自主管理權,如制定靈活的管理條例和保障制度。
這些決策的背景,可以追溯到1977年鄧小平對廣東問題的洞察,以及隨后的港澳經濟考察和鄧小平對于設立出口基地的明確支持。這些舉措為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奠定了基礎。
總的來說,中國的經濟特區按照時間順序,從廣東開始,逐漸擴展到福建和海南,是中國改革開放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