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即涉及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和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過程,必須嚴格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則。首先,科學決策是核心,強調在決策前需進行詳盡的調查研究,并就專業和技術問題咨詢專家,確保決策的合理性。其次,民主決策強調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特別是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議題,應通過會議公開透明,提高公眾參與度。
在決策過程中,領導班子成員應在集體討論前進行充分醞釀,但不得擅自做出決定,以防止個人影響集體決策。對于涉及多個機構的議題,需要事先進行有效溝通協調,分歧大的議題通常不提交至黨政領導班子會討論,以維護決策的公正性。此外,所有議題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提議,如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除外,不得臨時動議。為了確保決策質量,相關議題材料需提前準備齊全,包括議案和詳細論證,以便領導班子成員在會議前有足夠時間了解情況。
以上原則旨在確保“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公正、公開和科學,以維護組織的穩定和公眾利益。這些都是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要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