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香廠的利潤情況根據不同產品和每日消耗量有所不同。以每日消耗300公斤盤香為例,其總利潤可以通過計算原料藥、人工工資、水電及雜費的總和得出。其中,原料藥利潤為1.5元/公斤×300公斤=450元,人工工資為3人×50元/天=150元,水電費和其他雜費為100元,所以每日利潤總計700元。廢品市面零售價為3.5元/公斤×300公斤=1050元,年利潤則為(1050元-700元)×30天/月×10個月/年=105000元。
對于每日消耗300公斤簽香的利潤核計,原料成本更高,包括竹簽5.5元/kg×100kg=550元,混合料1.8元/kg×200kg=360元。加上2人×50元/天的工資,水電及其余費用100元,總利潤為1110元。廢品香市面零售價為7元/kg×300公斤=2100元,每天的利潤為2100元-1110元=990元,因此年利潤為990元×30天/月×10個月/年=297000元。
佛香廠的利潤計算中,原料選擇、配比控制以及水分管理都至關重要。選擇合適的香料、藥材,精確配比,保證產品質量,同時控制適當的水分含量,以確保產品的質量和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