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需要辦理產品生產許可證的情況如下:
1.任何生產目錄中列出的產品的企業,若想合法投入市場,必須首先提交《生產許可證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這些材料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例行或型式試驗報告,以及環保和衛生證明等。
2.申請流程涉及多個步驟,首先由企業將資料提交至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業務科,經過初審后,由市局統一安排進一步的審查和檢查。符合條件的企業會收到《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3.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接到申請后,會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接下來,企業需要接受現場審查,由省級或審查部組織,可能在2-3個月內完成生產條件審查和樣品封存。審查合格的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會報至全國許可證辦公室。
4.企業還需將樣品送至指定檢驗機構,檢驗機構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檢驗。檢驗結果會決定是否符合發證條件,如果產品檢驗周期超過規定時限,將以檢驗完成時間為準計算。
5.審核通過后,國家質檢總局會頒發生產許可證;若不合格,材料將退回并通知企業進行整改,整改后方可再次申請。
總之,企業只有在涉及目錄中產品且準備齊全所需材料的情況下,才需要按照上述流程辦理生產許可證。若需進一步咨詢或直接辦理,可以咨詢當地的代理公司以簡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