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出的現金支票在取現時,背面的處理非常重要。首先,正反兩面都需要蓋章,這包括財務章和法人章,確保銀行能夠識別出公司的合法身份。其次,填寫內容要清晰,如用途可以填寫備用金或差旅費等,付款行名稱應填寫公司的開戶銀行名稱,收款人則是公司的全稱。
支票的填寫還應注意格式規范。日期要用大寫,按照“零壹拾月零壹拾日”的格式,例如“零壹拾月壹拾日”。金額的寫法需遵循特定規則,小寫金額前加人民幣符號,大寫則用“萬”、“仟”、“佰”等,比如“肆仟伍佰元正”或“柒仟捌佰捌拾壹元壹角壹分”。在填寫金額時,即使元位為零,角分不為零,元位的零也不必重復寫。
印鑒章應在支票空白處清晰蓋上,通常包括法人章和財務章,但需確保印章不在金額線上方,以免影響支票的可讀性。如果收款人是本公司,還需要在背面的收款人處加蓋財務章,部分銀行可能要求蓋法人章或填寫經辦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同時需要核對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總的來說,現金支票的取現過程需嚴格按照銀行的規定,確保印章、填寫內容和格式的準確性,以順利完成交易。請務必咨詢銀行的具體要求,以避免任何可能的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