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交易的開盤階段,競價機制允許買賣雙方在特定時間內進行交易。集合競價,即每日早上的9:15至9:25,投資者根據自己的預期價格自由提出買入或賣出請求。
在這個過程中,價格優先原則意味著電腦系統會根據報價高低順序排列,同一價格的申報則按照接收時間順序。9:15至9:20,交易主機接受買賣和撤單申請,但不進行處理。9:20至9:25,滬市不接受撤單,深市在特定時間段內同樣如此。
股票集合競價是匯總一段時間內的所有買賣報價,形成一個成交價格,該價格既能滿足買家的需求,也能保證盡可能多的數量成交。投資者在開盤前這段時間輸入的價格是平等的,沒有時間或價格優先,而是以最大成交量確定價位。
在9:25后,投資者可以看到股票的開盤價和交易量。如果價格不匹配導致無法成交,開盤價顯示為空。特殊情況如公司公告或股東大會暫停交易,也會導致開盤價為空。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競價時可以稍微提高報價,只要資金充足,因為個人買賣量對整體價格影響較小。
總的來說,競價期間買賣股票是可行的,但策略應根據市場動態和自身資金狀況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