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卡的余額是否會清零,根據《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答案是不會。該辦法詳細說明了參保人的權益。從2013年起實施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深府令第256號)第四十五條規定,參保人在辦理參保手續并繳交保險費次月1日起,就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每月20日前申報參保的,按當月計;20日后則按次月計。這意味著,只要持續繳納,醫保余額就不會因時間關系而清零。
該辦法明確了社會醫療保險的多層次和多形式,包括政府設立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地方補充醫療保險,以及一檔、二檔、三檔的不同繳費形式。所有用人單位、職工及個人都應按照規定參加。同時,深圳的醫保制度遵循廣覆蓋、保基本等原則,保障水平與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
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醫保管理工作,而市社會保險機構則具體執行。市政府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也會參與相關工作。因此,對于醫保卡余額,只要持續參保和繳費,余額就不會清零,為參保人的醫療保障提供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