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固定資產的原值可以在特定情況下增加,主要包括更新改造、新建項目、增加輔助設備、設施改造大修以及評估增值等。以下詳細闡述這些情況:
1.更新改造:如果原有的固定資產進行實質性更新,原有的賬面余額會轉為“在建工程”,后續的更新費用也計入“在建工程”。一旦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這些費用會一次性轉入“固定資產”,從而增加其原始價值。
2.新建項目:主體工程完成后,固定資產會從“在建工程”轉為“固定資產”,并開始計提折舊。但若后續有附屬工程的支出,需要在全部完工時計入固定資產原值,不過已計提的折舊不再調整。
3.輔助設備或設施改造:增加或改造固定資產時,如果經過評估確認其價值有所提升,相應的費用可增加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
4.原值調整:根據固定資產原值的計算方法,購入的固定資產扣除安裝成本、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加上運輸費等,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出計價,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則加總原有價值與新增支出,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凈值或重置價值計價,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則根據市場價格或贈與憑證加運費保險費等。
以上這些條件滿足后,固定資產的原始價值會相應增加,但需遵循會計準則和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