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在16歲或16歲以上的人士可以開始辦理銀行卡。銀監會的政策規定,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沒有法定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不允許單獨申請銀行卡,通常需要戶口本及其復印件作為證明。一旦年滿16周歲,雖然可以獨立辦理借記卡或存折,但網上銀行業務則暫時不可開通。
對于十周歲至十六周歲的學生,他們需要先辦理身份證,有了身份證后,就可以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復印件前往任何銀行辦理銀行卡。辦理過程中,需要在相關協議上簽名,并設置密碼。一般需要在卡上存入一定金額,如10至50元,部分銀行允許更低的起存額。
值得注意的是,十周歲至十六周歲的學生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雖然銀行通常要求監護人陪同,但實踐中,他們有時也能在沒有家長的情況下辦理。而對于十周歲以下的無民事行為能力學生,辦理身份證和銀行卡都必須有家長全程陪同,所需證件包括家長和學生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以及能證明監護關系的證件,如出生證明。
對于已滿16周歲的學生,與成年人一樣,他們只需攜帶自己的身份證去銀行即可辦理銀行卡。而對于16至18歲的未成年人,若能提供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證明,或者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在監管、上級部門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他們可以自行申請。
以上信息來自建設銀行官網,關于未成年人儲蓄卡開戶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