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新購置的機器設備原始價值為50000元,其預計凈殘值為原值的5%,計劃使用年限為5年。對于折舊處理,公司可以選擇不同的方法。首先,采用直線法,年折舊率為(1-5%)/5,即0.19,每年的應計折舊額為50000元乘以0.19,總計9500元。第一年的會計分錄為借記制造費用9500元,貸記累計折舊9500元。
另一種方法是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折舊率是2/5,即0.4。第一年折舊為50000元的40%,即20000元,會計分錄同樣為借制造費用20000元,貸累計折舊20000元。之后的四年折舊額逐漸遞減,至第五年時,剩余的固定資產(chǎn)凈值已低于預計凈殘值,折舊額按剩余凈值的一半計算,即4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資企業(yè)通常采用預計凈殘值率為10%的規(guī)定,但實際情況可能因環(huán)境變化而有所不同。因此,企業(yè)需要每年對固定資產(chǎn)的預計凈殘值進行復核,如發(fā)現(xiàn)有較大差異,應及時調整并按會計估計變更處理,以確保會計信息的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