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處理中,購進甲、乙材料并驗收入庫時,需要根據采用的計價方法記錄相應的成本。以下是兩種方法下的會計分錄:
1.**計劃成本法**下,流程如下:
-購買時: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材料成本差異(如果成本小于計劃成本,借記差異;反之,貸記差異)
2.**實際成本法**下,流程略有不同:
-材料未入庫時: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在實際操作中,材料采購成本核算包括材料的買價、運費、損耗、挑選整理費用和稅金等。"物資采購"賬戶用于記錄采購成本,"原材料"賬戶反映庫存材料成本,"應付賬款"賬戶管理應付供應商款項,"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記錄增值稅進項稅額。
總結來說,會計分錄會根據材料的采購方式和成本計算方法,分別在這些賬戶之間進行借貸操作,以反映材料的實際成本和采購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