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與ODM是兩種常見的生產模式,它們在概念和版權上有顯著區別。OEM,即OriginalEquipmentManufacturer,中文可稱為“原始設備制造商”,主要指的是代工生產,即品牌方提供設計和技術,工廠按照這些要求進行生產,產品只能使用品牌的名稱,不允許工廠自行冠名銷售。而ODM,即OriginalDesignManufacturer,直譯為“原始設計制造商”,它涉及到產品設計的源頭,制造商在被授權或買斷版權后,可以為其他品牌生產定制化的產品,但必須遵循品牌的獨特設計和標識。
OEM的優勢在于,對于知名品牌來說,通過委托生產可以降低成本,快速進入市場,降低投資風險,如服裝行業中的海外生產合作。許多家電廠商也采用這種方式進行大規模定制,既擴展了品牌全球覆蓋,又減少了投資成本。另一方面,ODM對于設計創新和品牌保護更為重要,制造商在獲得設計權后可以自主生產,但必須遵守版權規則。
總體來說,OEM和ODM都是品牌與制造商之間合作的方式,不同之處在于一個是專注于生產執行,另一個涉及產品設計和版權歸屬。在進入中國市場時,國外品牌也常常利用OEM和ODM策略來降低進入壁壘并適應當地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