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職稱評定分為三個等級,即企業一級、二級和三級。一級法律顧問相當于正高級職稱,二級對應副高級,三級則對應中級。國務院國資委對全國國有企業法律顧問職稱評審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省級國資委則負責本地區的評審工作。
申請企業法律顧問需具備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并已注冊備案,同時具備計算機能力和外語能力。法律顧問職責廣泛,包括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參與重大決策的法律意見,起草、審核規章制度,管理合同,參與企業重大經濟活動,以及處理法律事務等。內部法律顧問起源于1997年的管理辦法,雖然取消了職業資格考試,但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的人員仍可擔任法律顧問。
企業內部法律顧問主要負責協助執行法律、提出法律意見、管理合同、參與企業重要活動等,而外部法律顧問則根據《律師法》接受企業委托,提供法律咨詢、合同起草審查、代理訴訟等服務。無論是內部還是外部法律顧問,他們的工作都旨在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預防和處理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