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建設銀行信用卡的逾期問題,答案是否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債務人有義務清償債務,即使暫時無力償還,也需要經過債權人同意或者法院裁決分期償還。逾期不還不僅違反了合同約定,還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嚴重影響。
信用卡本質上是銀行與消費者之間建立的信用契約,消費者享有透支消費的權利,但也必須承擔按時還款的責任。逾期不僅會產生逾期利息,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利息會按照約定利率的150%計算,且可能產生違約金,通常是最低還款額的5%。這些費用累積起來,欠款金額將迅速增加。
更為嚴重的是,逾期記錄會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系統,對申請房貸、貸款等金融活動構成阻礙,甚至可能影響兩年內的貸款審批。如果逾期超過3個月且金額較大,銀行會嘗試法律手段,如未成功,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包括限制高消費行為和信用懲戒,如限制乘坐高鐵、飛機,限制貸款或信用卡辦理,甚至影響擔任企業高管等。
因此,對于建設銀行信用卡的逾期,僅還本金是不夠的,必須考慮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以免帶來不必要的法律和信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