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是擔任會計工作的一個必要條件,但它并不自動賦予會計職位。根據2017年的會計法改革,會計從業者需要具備的是從事會計工作所需的專業能力和實踐經驗,而不僅僅是資格證書。
按照《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不僅需要會計從業資格,還要求具備會計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至少三年的會計工作經驗。會計人員的資格范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決定。
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同樣重要,通過持續的教育和培訓來提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或珠算),由財政部統一制定大綱和合格標準,實行無紙化考試。
考試通過者需要在規定期限內,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可以委托代理人代領,代理人需同時出示雙方的證件。獲取證書后,意味著具備了從事會計工作的基本資格,但實際工作中的技能和經驗還需要不斷積累和提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