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文件中的最高限價與招標控制價是招標過程中的兩個關鍵概念,它們之間存在緊密的關聯。首先,明確一點:最高限價是招標人設定的對工程造價的上限,通常不得低于招標控制價。
招標控制價,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是招標人根據計價依據、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的招標工程的最高投標價格。它涵蓋了總價、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旨在控制合同價格,防止投標超出預設范圍。
與之不同的是,標底(通常視為心理價位)在招標過程中是保密的,而招標控制價則是公開的。標底主要用于評標時的參考,而招標控制價則直接決定了投標的接受與否,投標價超過控制價的將被視為廢標,這就保證了公平競爭和造價控制的透明度。
在國內工程招標中,招標單位會設定標底在批準的工程概算范圍內,以控制造價,并以此為標準評估投標報價的合理性。中標后,合同價格通常依據投標價簽訂。總的來說,招標控制價是硬性的價格上限,而標底則更多地作為參考工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