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單上的“數量與單位”欄是一個關鍵部分,用于準確反映貨物的實際規格和計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52號),這個欄目分為三行填寫:
第一行至關重要,填寫的是進出口貨物的法定第一計量單位。這個單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統計商品目錄》中的標準定義,如若商品以“套/千克”為例,“套”即為第一計量單位,“千克”則是第二單位,但并非所有商品都有法定第二計量單位,若無,則此行保持為空。
第二行用于填報如果有法定的第二計量單位,按照規定填寫數量和單位。比如,如果商品同時標明了重量和數量,那么重量就是第二計量單位。
第三行則是成交計量單位,即實際進口的數量和單位,這是實際交易中貨物的實際計量,必須準確無誤地填寫。
對于備注欄,申報內容包括超出規格型號限制的額外信息,如原產地證書、原廠商發票、檢驗證明等,需確保輸入清晰,且各證件間用逗號分隔。此外,還可以輸入其他如生產廠商、簽約日期等具體細節,但字符限制為255個字符,EDI和電子口岸預錄入申報中則限制為50個字符。
總的來說,填制報關單時,務必按照法規規定,確保法定計量單位、成交計量單位的準確性,以及備注欄內容的完整性,以順利進行海關通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