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確認的方式主要有總額法和凈額法,它們分別涉及如何處理全部收入或僅凈額計入利潤。總額法通常適用于重視營業收入規模的公司,他們會將所有相關的收入計入利潤。相反,那些追求高成長性和毛利率,或是為了稅務優惠的企業,傾向于采用凈額法,只確認實際收到或付出現金的部分。
現金流量表的編制也涉及這兩個概念。總額法在現金流量表中列示現金流入和流出的總額,而凈額法則對某些特定項目,如代客戶處理的現金收支,采用收支相抵的方式。現金流量表的結構包括正表,采用多步式展示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以及補充資料部分,包括非現金交易的調整、凈利潤與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調節,以及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減情況。
直接法和間接法則是現金流量表編制的不同方法,直接法側重于現金流量的直接反映,間接法則從凈利潤出發,通過調整非現金項目來計算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現行會計準則傾向于采用直接法,并要求提供間接法的補充信息。
總的來說,選擇總額法還是凈額法,取決于企業的特定業務性質和財務策略,而現金流量表的編制則需全面、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現金流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