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操作如下:
根據相關法律第二十七條規定,若有效投標不足三家導致競爭不足,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所有投標。因此,廢標公司退出后,剩余兩家公司需按照第二十八條的要求,在原定截止時間前,將新的投標文件送達指定的投標地點,確保準時遞交。
投標時,至關重要的是遵循《招標投標法》的細節。比如,投標文件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送達,無論是直接送達、委托代理人還是郵寄,都應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到達。若因地址錯誤導致延誤,投標可能無效。郵寄方式需預留足夠的時間,確保郵戳日期在截止日之前。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需簽收并妥善保存,不得提前開封。這是為了保護所有投標人的權益。任何在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即使郵戳日期在截止日期內,也將被退回,不得參與開標。
因此,兩家公司需要重新評估投標策略,按照法定程序準備并提交新的投標文件,以爭取中標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