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設區的市和不設區的市在行政級別和管理上存在差異。設區的市,通常被稱為地級市,其級別相當于過去的地委,是廳級,直接由省級政府管理。這類城市如湛江市,除了管轄赤坎區和霞山區這樣的縣級行政區,也可能包括其他縣級市,它們在本質上是縣級的,由省級政府通過委托進行管理。
另一方面,不設區的市,即縣級市,級別較低,為處級,通常由地級市進行管轄。例如中山市和東莞市,雖然也是地級市,但它們直接管理鄉鎮,這種模式減少了政府層級,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控制。
地級市的設立標準包括人口規模、經濟產值、產業結構、財政收入等多個方面的要求。一般來說,市區非農產業人口達到一定數量,工農業總產值達到一定規模,且第三產業發達,地方財政收入充足,這些條件達到后,縣級市有可能升級為地級市。
總的來說,設區的市和不設區的市在行政管理上有著不同的特點和規定,主要區別在于城市規模、層級和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