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納與會計的財務操作流程中,傳遞順序通常是有序且根據單位具體制度而定的。首先,當單位發生財務活動,如報銷、支出或收入,原始憑證會由報銷人整理后粘貼到報銷單上,經過會計的初步審核和領導簽字確認后,進入下一步流程。出納會接收這些審核過的票據,進行詳細的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后,進行現金或銀行存款的記錄工作,這可能涉及到編制會計分錄。
在會計電算化的企業,出納主要負責賬目的核對,不進行實際記賬,而原始票據則會由出納轉交給會計進行正式的賬目處理。對于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業務,有的單位可能會讓出納直接編制分錄并完成登記,之后再交給會計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票據作為貨幣證券,它不僅僅是一張代表貨幣請求權的證書,而且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具有流通性,能夠執行匯兌、支付、結算和信用等職能。票據是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它的產生源于財產交換中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只有在真實的經濟交易背景下,票據才具備其核心價值。
總結起來,出納與會計之間的票據傳遞,是從實際業務憑證的初步審核、出納的賬目處理,到會計進行詳細記錄和確認債權債務關系的過程。這個流程在不同單位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基本環節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