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分為四個科目,分別是:《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以及《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值得注意的是,《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是主觀題,需要在試卷上作答,而其他三科均為客觀題,答案寫在答題卡上。考試時間規劃為四個半天,前兩科考試時長為兩小時,第三科為三小時,而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試時間最長,為四小時。每年的考試通常在5月中旬舉行,例如2015年的考試日期為5月23-24日。
考試規則規定,考生允許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以及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在報考方面,考生需滿足基本條件,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全科考試者需具備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且擁有中級職務并任職滿三年,或者擁有高級職務。對于符合條件的考生,如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滿足特定條件(如中專以上學歷、高級職務、15年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經驗、1年監理工作經驗),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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