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業務交易中,開票與不開票的決定對交易成本和稅務處理有著顯著的影響。首要區別在于稅額的承擔:開具發票意味著確認收入,需要向稅務局繳納相應的稅款,而不開票則被視為避稅行為,無需繳稅,因此商品價格會相對較低。含稅價包含了稅金,與不含稅價相比,顯得較高。
其次,財務處理上的差異也顯而易見。開票的交易會將款項記錄在公司的官方賬戶中,用于公司稅務記錄,而不開票的交易通常會通過私人賬戶進行,避免了稅務上的直接責任。對于大額交易,如機器設備,買方往往要求開票以便于抵扣,這既有利于買方節省成本,也對賣家有稅收籌劃的空間。
然而,對于小額設備或易耗品,賣家通常提供開票價與不開票價的選擇,其中不開票的價格通常比開票便宜約6%。這表明,開票與否在價格上直接體現出了稅收成本的轉移。
在此背景下,國家嚴厲打擊虛開增值稅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犯罪行為,旨在維護稅收秩序,保護合法納稅人的權益,同時減輕遵紀守法企業的經營壓力,促進經濟發展。因此,企業在進行交易決策時,不僅需要考慮價格,還要考慮到稅務合規性和長遠的經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