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凝固大致分為四個階段:初始反應階段(5-10分鐘)、潛伏期(1小時)、凝結期(6小時)以及硬化期(6小時至若干年)。在施工中,初凝時間不能過短,否則影響混凝土的流動性;終凝時間也不能過長,以確保施工進度。測定凝結時間采用標準稠度水泥漿,在特定條件下測定,初凝時間指試針下沉0.5-1.0mm,終凝時間指試針不超過1.0mm。
影響水泥凝固速度的因素包括:水泥的細度,越細的水泥顆粒與水接觸面積大,水化反應快;養護時間,水泥強度隨齡期增長,但28天后增長減慢;石膏摻量,適量的石膏能調節凝固速度,過多則可能影響安定性;溫度和濕度,高溫加速水化反應,低溫則可能導致結構破壞。
總的來說,水泥的凝固過程是一個受多因素調控的過程,確保在適宜的時間范圍內完成,以滿足建筑施工的需要。每個環節都需要精細管理,以確保混凝土的質量和結構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