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臨街商鋪需要提升供電容量,以下是一份詳細的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
首先,根據《供電營業規則》第十六條規定,商鋪需向供電企業提出書面申請,提交新裝或增加用電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如項目批準文件、用電地點、用途、性質、設備清單、負荷等,并填寫用電申請書,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在項目初始階段,商家需與供電企業溝通,確認供電的可能性、所需容量和供電條件,達成初步協議后再進行選址和項目確定,避免因供電問題影響進程。
重要的是,所有申請必須按照規則進行,否則供電企業有權拒絕。如供電能力不足或政府有特殊規定,可能需要延期辦理。供電方案的有效期有一定限制,高壓一年,低壓三個月,過期將注銷,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但不超過規定期限。
擴展至營業規則,商鋪不得私自轉供電,除非在供電設施未覆蓋區域,且得到有供電能力的直供用戶的同意。轉供電的條件、費用、產權劃分等需要在雙方簽訂協議中明確。同時,按變壓器容量計費的用戶暫停用電需整臺變壓器停止運行,暫停期間的基本電費將相應減少。
最后,以上信息來源于洞頭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的《供電營業規則》,商家在申請過程中應嚴格遵循相關規定,確保申請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