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第六十八條,當駕照扣滿12分時,駕駛人需要在15天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違法行為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學習時間的安排并不包括考試,主要目的是接受教育,理解并掌握相關知識。
完成學習后,車輛管理所將在20日內安排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荚囃ㄟ^,記分會被清除,并發還機動車駕駛證;如果考試不通過,駕駛人需要繼續學習和參加補考。若駕駛人既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整個流程包括多個步驟:首先,駕駛人提交身份證明和接受教育的憑證給受理崗進行審核。符合規定的,會為一次達到滿分的駕駛人安排科目一考試,或對兩次以上滿分的駕駛人安排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并發放預約考試憑證。接著,考試崗會按照規定進行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試。檔案管理崗會復核所有資料,并核對計算機管理系統的信息。業務領導崗進行最后的審核,然后檔案管理崗清除記分,打印《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并將信息傳遞到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最后,受理崗會向駕駛人發放《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如果駕駛證被扣留,還會發還給駕駛人。
以上就是駕照扣滿12分后學習和考試的相關規定,旨在幫助駕駛人恢復駕駛資格,確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