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人員在投資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據法律規定,他們通常被禁止買賣股票,但對債券的購買并未明確規定,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漏洞。盡管允許購買共同基金,但這些基金必須是非私募性質的,如股票型、債券型、混合型和貨幣型基金,而非封閉式、LOF或ETF基金。然而,由于中國在監管上的執行力度不嚴,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灰色地帶。
盡管公募基金的持有者權益保護存在困難,如一對多的利益輸送問題,一些從業人員可能在暗中繞過規則。這可能是國外投資者無法體驗到的情況,也可能反映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值得注意的是,ETF作為一種特殊的基金類型,它結合了封閉式和開放式基金的優點。
ETF在交易所上市,投資者可以像買賣股票一樣進行交易,具有很高的流動性。其透明度較高,基金管理人需要更頻繁地公布凈值和投資組合。與開放式基金相比,ETF的凈值和市價更接近,因為有連續的申購和贖回機制。此外,ETF贖回時交付的是股票籃子,這使得管理人無需保留現金,提高投資效率。開放式基金因需保留現金以應對贖回,可能會影響投資策略和長期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