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八級以上軍殘證的殘疾軍人創辦企業,除了個人所得稅可享50%的個調稅退還,他們所服務的單位在雇傭持證殘疾人比例達到1.6%時,可免于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即年度工資總額的1.6%。
2.當殘疾軍人和持證殘疾人占總人數超過36%時,除上述優惠外,單位經福利企業認定,還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這些優惠政策旨在減輕企業負擔,鼓勵更多有軍殘證的人員參與到創業和就業中。
除了稅收優惠,殘疾人員還享受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福利工廠所得稅、土地使用稅的暫免或減半,以及在登記費、管理費等方面的具體減免。在法律援助方面,殘疾人有權利申請法律援助或法律幫助。此外,事業單位有義務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而互聯網也為殘疾人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高考方面,殘疾學生享有平等的參與權利,有專門的規定為他們提供便利。
總的來說,政府通過這些措施,旨在保障殘疾軍人和持證殘疾人的權益,為他們創造更公平、包容的創業和就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