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據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計算現金流量表,首先需要了解其基本編制方法和公式。現金流量表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投資活動現金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以下是關鍵項目的計算步驟:
1.確定"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通過資產負債表的"貨幣資金"科目,計算期初和期末余額之差,不考慮現金等價物的影響。
2.計算"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這包括吸收投資、借款、罰款收入、償還債務、股利支付、籌資費用以及融資租賃等現金流量。例如,吸收投資的現金流量等于期初和期末實收資本或股本的差額,加上應付債券的相應變動。
3.編制現金流量表時,遵循分類反映原則,確保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分別展示,并能提供總額和凈額兩種反映方式。總額反映現金流量的進出總額,而凈額則體現兩者相抵后的結果。對于小額項目和非企業自身的交易,可能以凈額列示。
4.合理劃分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對于利息收入和支出、股利等可能有爭議的項目,根據具體情況,例如利息收入通常歸類為投資活動,而股利支出屬于籌資活動。
總的來說,現金流量表的編制需要結合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通過對各項交易的詳細記錄和分類,來準確反映企業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