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給水系統根據其工作壓力和特性,主要分為低壓、高壓和穩高壓三種類型。低壓系統主要依賴市政供水,壓力通常在0.2MPa左右,適用于市政壓力能滿足滅火需求的場合。高壓消防系統則分為常高壓和臨時高壓,常高壓系統壓力始終保持在較高水平,而臨時高壓則在平時依靠屋頂水箱等穩壓設施,火災時啟動消防泵提供充足壓力。
穩高壓系統則更為穩定,通過穩壓氣壓罐保持壓力,即使在滅火時也能確保最不利點的壓力和流量。臨時高壓和穩高壓系統相似,但前者在平時壓力不足,需要啟動消防泵以滿足滅火需求。而低壓系統則主要關注流量是否能達標,而非壓力。
設計消防給水系統時,必須遵循國家方針,確保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和使用便捷。要充分考慮建筑規模、功能和控制復雜性,盡可能采用自動化技術。在設備選擇上,優先考慮國產設備,不僅有利于節約成本,還有利于民族工業發展。設計過程中,需依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等標準,由國家批準的設計單位進行,并在設計前期詳細了解建筑物情況和相關消防設施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