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將產品作為職工福利發放時,其會計處理方式不同于一般銷售,通常不確認收入,而是按成本計入管理費用。這種行為實質上被視為內部轉移,不涉及銷售收入和增值稅的確認。會計上會做以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同時,涉及的增值稅會記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而產品成本則通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抵減庫存商品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財政部關于將自己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如果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等非銷售目的,不確認收入。只有當產品用于應稅項目并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時(如捐贈、贊助等),才可能按公允價值確認收入。例如,企業將化妝品作為福利發放或捐贈,會計上會按成本處理,不涉及所得稅調整,但對外捐贈時,可能會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進行調整。
具體的會計處理涉及成本、稅金、收入確認等細節,如上例所示,企業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記錄,遵循相關會計準則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