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已對存貨計提了跌價準備,若出售這部分存貨時,需要進行相應的賬務調整。處理流程如下:
首先,確認銷售收入時,將原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沖銷: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確認銷售收入的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其次,按照會計制度,存貨跌價準備的處理遵循這樣的原則:
1.存貨價值高于可變現凈值時,計提的跌價準備沖回: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2.存貨價值恢復時,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貸:存貨跌價準備
最后,銷售已計提跌價準備的存貨時,成本調整: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主營業務成本(或其他業務成本)
這些調整是基于存貨的賬面價值和可變現凈值的比較,確保了企業的財務報表反映出真實和準確的財務狀況。請注意,具體會計分錄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和會計準則有所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