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是農村社區成員共享生產資料、共同勞動的經濟組織。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發生了重大變革,村級集體經濟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動下,出現了多種形式的經濟組織,如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股份制等,這些組織提升了農村組織化程度和農民收入水平。
盡管部分地區尚未建立正式的集體經濟組織,但村委會和村黨支部在一定程度上承擔著集體職能,例如土地管理、服務提供以及集體積累等。這些農業集體化的基礎為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改革的目標是使其發展壯大,而非否定。
工業化進程對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關鍵作用。工業化帶動的城鎮化和農業機械化為規模化經營和集體化提供了物質條件,同時為農村提供了資金支持。農村改革也培養了現代農民,他們具備市場經濟意識和科學文化素質,為集體經濟發展提供了人力資源和智力支持。
農民對發展集體經濟有著強烈的愿望,因為集體經濟的興衰直接影響著他們的生活水平。當前,農民期待在尊重個人意愿的前提下,通過靈活形式促進集體經濟的繁榮。因此,推動村級年經營性收入的增長,關鍵在于適應農民需求,實現集體經濟的多樣化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