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計劃內大中專畢業生,包括統招、定向、自費和委培,通過報到證和一年見習期考核合格后獲得干部身份。
2.2001年以前經地市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錄用的人員,以及軍隊轉業干部、解放前革命職務人員和解放初自然形成的干部,均有明確的文件證明其干部身份。
3.公務員考試錄用、被轉為公辦的原民辦教師和特定時期招錄的教師等,也有相應的錄用審批表作為干部身份的依據。
4.保持干部身份至關重要,例如,沒有“干部身份”可能無法在某些城市落戶,事業單位招聘也可能有此要求,且影響公務員報考和調動手續的辦理。
5.畢業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持報到證報到,并確保人事檔案及時轉存至人才服務機構,否則可能失去干部身份。
因此,對于這類畢業生來說,理解并遵循這些程序,確保干部身份的保留,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