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只購買交強險而不購買商業險是不可行的。
根據法律要求,《交強險條例》強制規定所有在中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須投保交強險。如果未按規定投保,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車輛并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應繳納保險費的兩倍。交強險是一種強制性的責任保險,旨在對被保險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提供賠償保障。
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四個部分: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有責任時為110,000元人民幣,無責任時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有責任時為10,000元,無責任時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有責任時為2,000元,無責任時為100元)。這些限額為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金額,包括喪葬費、醫療費用、護理費等多種費用。
相比之下,商業險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涵蓋了交強險之外的車輛損失、第三方責任、盜搶險、自燃損失等更多風險。因此,僅購買交強險可能無法滿足車主對車輛和自身安全的全面保障需求。為了確保充分的車輛保險覆蓋,購買商業險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