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申請者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具有醫學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完成一年的試用期。對于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的,專科學歷者需在醫療機構工作滿兩年,而中專學歷者則需五年。考試類別包括臨床醫學、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等。
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類,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制定考試內容和方案。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具體時間提前3個月公告。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如照片、身份證明、畢業證書復印件、試用期滿及考核合格證明等,到戶籍所在地的考點報名。
對于試用機構與戶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份的情況,考生可由試用機構推薦在試用機構所在地報名。通過審查后,考生將獲得《準考證》。以上規定以《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為依據,具體信息可參考湯陰縣人民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發布的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