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的退休年齡分為男性60周歲、女性干部55周歲和女工人50周歲。《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當職工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時,合同即告終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則明確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在解除勞動合同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當出現諸如協商一致、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等九種情況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對于服務期合同,若勞動者違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營私舞弊等規定,可能需要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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