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行的財務管理涉及多個環節,主要包括預收綜合費、綜合費收入、絕當物品銷售收入、其他收入以及相關成本的處理。首先,預收綜合費是指企業在發放抵押或質押貸款時,根據規定預先收取的費用,發放貸款時會借記相應的貸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確認收入時則反之,預收費用轉為收入。綜合費收入則是典當行確認的貸款服務費,確認時會借記預收或應收科目,貸記本科目。
絕當物品銷售收入是典當行處置未能贖回物品的收入,銷售時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可能涉及退還或追索款項,最終貸記本科目和相關稅費科目。其他收入包括鑒定評估費和咨詢服務費等,確認時借記應收款和現金等科目,同樣轉至本科目并調整相關稅費。
成本方面,銷售絕當物品時,會計算其成本并借記絕當物品銷售成本科目,如有減值準備,還需調整資產減值準備。期末,所有收入和成本科目余額都會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以反映當期的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