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保時,銀行存款確實會作為一項考慮因素,因為它是家庭資產的一部分。根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的規定,申請人如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并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政府規定,才能申請。銀行存款會被納入家庭可支配收入中進行評估,如果存款過多,可能會影響低保資格的認定,超過一定的資產門檻通常會被視為不符合條件。
家庭的總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這些都是審核過程中會詳細核查的部分。宗教教職人員連續脫離家庭獨立生活三年以上、服刑人員以及省級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人員,他們的收入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也不會影響銀行存款的考慮。
總的來說,申請低保時,銀行存款確實會對資格產生影響,但關鍵在于家庭的整體經濟狀況是否符合低保的申請條件。因此,申請人需要確保銀行存款在合規的范圍內,以提高申請成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