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銷售米、面和食用油時,涉及的增值稅稅率為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這一稅率適用于一系列特定產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農產品(糧食)、食用植物油等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工業品如農機和化肥等。自2017年7月1日起,中國的增值稅稅率結構有所簡化,取消了13%的稅率,主要分為16%、10%、6%和0%四個檔次。
對于10%的稅率,除了交通運輸業服務,還包括銷售的農產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如食用油,以及農機、飼料等農業生產相關的商品。16%的稅率適用于大部分商品銷售、加工修理服務和進口貨物,以及有形動產租賃服務。6%的稅率則適用于現代服務業(排除有形動產租賃服務),而0%的稅率則適用于特定出口業務。
請注意,稅率的具體適用可能因企業的注冊類型(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和業務性質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相關政策進行稅務計算。如有疑問,建議咨詢稅務專業人士或查閱最新稅法規定。